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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顺利结束
2011-10-21 15:24   审核人:

    10月21日上午11:30,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反馈会在1号办公楼第三会议室举行。评估专家组成员、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学院党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专家组组长韩增林教授主持。

    韩增林教授代表专家组宣读了评估初步意见,对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办学给予了高度评价。专家组一致认为,我校自2005年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培养了近千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地方基础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一是学校高度重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确立了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同等地位、同等重要”的办学思想,重视培养条件建设,确保经费投入,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条件保障;二是学校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规律,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和特点认识到位,培养目标定位清晰;三是学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以及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并重的思路和做法,确保了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学校能够密切校地合作,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学校签订全面合作协议,重视实践基地建设,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搭建了良好平台;五是学校作为一所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的地方院校,高度重视对农村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研究,凸显了服务地方基础教育服务的功能定位。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专家组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希望我校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优化导师队伍结构,特别是加强校外实践导师的遴选培养工作,切实完善双导师制,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较为充分的教师资源;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指导,优化学位论文选题,拓展学生的理论视野,确保学生在校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从而有效地提升论文质量;三是按照学位办及教指委的有关文件规定,积极探索解决工学矛盾新途径。

    校党委书记毕宪顺代表学校对评估专家组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学校将以本次评估为契机,紧抓机遇,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落实整改措施,以评促建,扎实推进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

    在为期两天的评估中,专家组听取了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总体情况汇报;查阅了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文件、档案资料,抽查了毕业生学位论文;深入学院开展调研,在教育科学学院、地理与规划学院进行了教育硕士课堂听课,走访了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听取了部分学院关于教育硕士办学情况的汇报,与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和部分任课教师进行了座谈;实地考察了图书馆等学校教学环境;召开了地方部门主管基础教育负责人、学员任职单位领导、教育硕士研究生等3个座谈会。专家们从培养条件、培养过程、教育管理、教育效果等方面,对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评估。

    本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是国务院学位办对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办学水平的一次综合评价,对于促进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全面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以及其它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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