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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13级在职教育硕士教学业务费的通知
2014-05-12 09:03   审核人:

研字[2014]2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合理使用研究生培养经费,改进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在职研究生培养的实际,自2013级在职教育硕士始,从培养学院留成的发展基金中,为每生划拨1000元,作为教学业务费。此经费专款专用、由导师参照《鲁东大学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11]114号)文件统筹安排使用。现将2013级在职教育硕士教学业务费拨付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费的核算

    2013级在职教育硕士教学业务费学校按每生1000元拨付。核算至各学院的教学业务费总金额和分拨给各导师名下的教学业务费金额详见《2013级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汇总表》(附件1)、《2013级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明细表》(附件2)。请各学院按本学院2013级在读教育硕士研究生人数,安排专人认真核对各项经费数额,如有出入,请及时联系研究生处核查。

二、业务费的领取

    各学院经费核对无误后,请于5月15日前到研究生处203室领取经费卡。经费卡需由持卡人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可申请补办,但补办的经费卡只补拨下一级研究生的经费。

三、业务费的使用、管理

    1.各学院需加强对业务费的管理,其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经费真正用于在职研究生的培养,不得挪用,其开支范围和使用审批手续等必须按《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文件有关条款进行。

   2.研究生处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解决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检查情况也将作为年终各学院研究生教育考核指标的参考依据。请各学院将以上通知内容告知全体导师。

 

    联系人:仇莉娜;联系电话:6672814。

 

   附件:1.《2013级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汇总表》

    2.《2013级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明细表》

 

                 

                                                  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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